男子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罰款5000元

有網民去年1月發起中環遮打花園集會,一名34歲男子涉嫌攜帶一部無線電收發機,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0元。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雖然當日現場發生示威活動,但無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其中,除了對講機外,被告身上無可疑物品,因此判他罰款5000元。 案發在去年1月19日,大約500名示威者在中環太子大廈與歷山大廈外的行車路上聚集,警方其後進行驅散,並拘捕身穿黑衣白褲的34歲被告莊祖為,又在他的背囊搜出面罩、護目鏡及涉案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