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襲撐警義工囚14日 准保候上訴

保釋等候上訴的被告戴錦山。伍凱瑩攝

撐警大聯盟及正義聯盟於去年2月1日,在大埔墟火車站行人路擺街站收集撐警簽名,期間與本土派及熱血公民衝突。被告戴錦山(39歲)用拳頭打撐警義工背部3至4下,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於粉嶺法院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不成立,但「普通襲擊」罪成,判即時監禁14天。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以5000元保釋、每周2次到大埔警署報到。 官相信戴曾用拳頭打人,但沒有合謀群眾施襲。雖然事主背部無傷,官認為「即使唔一齊約埋打,但人打佢又打埋一份」,罪行嚴重需即囚,但已盡量判短期監禁。 法庭記者:伍凱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