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訛稱警署內遭警員襲擊 被法院判監4個月

一名46歲男子早前報稱在警署內被警員襲擊,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被法院判監4個月。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周國權在庭外見傳媒時說,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監4個月。周國權說,7月2日收到投訴人表示,在旺角警署內被警員毆打,調查後發現他從未被警員毆打,徵詢律證司意見後,於7月30日拘捕及起訴投訴人一項「虛報有人犯罪」。 周國權說,投訴警察課會公平、公正處理每宗投訴,但如果有任何人對警員作出不實指控,有關人士將面對嚴重後果,包括刑事檢控。 被告於6月涉嫌在旺角一間店舖內盜竊被捕,並遭落案起訴,他其後投訴扣留期間,在旺角警署羈留室被警員毆打,案件轉交投訴警察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