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連儂牆前被拳打 律師稱倘自衛屬合法抗辯

一名男子凌晨在淘大花園對開的「連儂牆」前,被另一名男子連番拳打臉部,沒有避開或擋駕,他一度倒地,由其他人扶起,涉事男子其後被捕。 人權監察副主席、本身是律師的莊耀洸表示,被打的人雖然可能會感動到其他人,但被拳打頭部,有機會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當事人應該立即離開或者自衛;在這種情況下的自衛屬於合法抗辯,自衛後亦要與對方保持距離,以免加劇情況。 莊耀洸又認為,在目前社會狀況下,市民需要保持克制,避免動武,在場人士亦應該制止。今次事件,有目擊者攝錄過程,可以成為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