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逾期為兒子辦理出生登記判罰款1200元

一名本地男子逾期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他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被判罰款1200元。 入境處早前發現,該名男子未有為其在2017年6月在本港出生的兒子辦理出生登記,男嬰的出生登記在2018年8月完成。 入境處提醒,父母須按法例在嬰兒出生後42天內,為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以免因逾期辦理而損害子女的醫療、教育和福利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