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光復旗電單車案件程序仍有待公佈

男子駕光復旗電單車案件程序仍有待公佈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於七一駕駛插有旗幟的電單車,被警員截停時衝向警員,他被起訴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屬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

23歲被告唐英傑在七月一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行駛,多名警員嘗試截停電單車時,電單車向前衝,被告被拉跌落地。當時他以瘋狂駕駛罪名被捕,期後控方引用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提出檢控,成為首宗港區國安法提告案件。

案件由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他在庭上確認是行政長官委任處理有關國安法案件其中一名裁判官。

律政司代表是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即律政司就國安法設立專門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之一。

控罪指,被告於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及菲林明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另一項恐怖活動罪則指,被告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辯方律師庭上透露,被告正在東區醫院留醫,身上多處骨折,獲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到星期一,或被告人出院日再審理,留院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檢控官未有透露負責處理國安案件成立的專門檢控科人數和架構,而案件排期、提堂,到審訊等程序仍有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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