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騙經紀費棄保潛逃6年後自首 判刑26個月

恒基1名租務主任騙取公司超過110萬元經紀費,棄保潛逃6年後自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棄保潛逃合共30項控罪,判刑26個月。 法官批評被告違反誠信,行為屬監守自盜。 案情指,恒基會計部經理在2007年底發現4份租約申請確認書簽名有問題,向租務部查詢,揭發被告冒認上司簽名批出租約,於是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和另1名在逃人士開設空殼地產代理公司,在2006年至2007年間,他擅自修改租約文件,訛稱46個物業租約由該地產代理公司及另1涉案公司經手,騙取經紀費。他於2008年被落案起訴後,棄保潛逃超過6年後,才於今年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