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企圖搶霰彈槍案 表證成立被告明決定是否作供

【on.cc東網專訊】警方於前年12月底在上水追截黑衣人期間,一名男學生被指用手推開警員,更涉嫌企圖搶奪警員的霰彈槍,並連續3下扳動槍的扳機位置,但未能成功開槍。他否認暴動、襲警和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3罪,案件今天(4日)在區院續審,法官裁定控方表證成立,被告將於明天(5日)續審時決定是否自辯。

持霰彈槍的警員X今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律師指X曾在另一宗案件的審訊中作供,被法庭指其證供與片段有所出入,該案被告亦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質疑這是X透過控方申請匿名令的其中一個原因。X回應表示不知道該案的結果。他因感壓力大,亦不想增加壓力,故沒有看相關報道。

另負責在片段中辨認相關人士的警員招達豪就作供,一度指自己一個月內觀看了近1000小時與案相關的片段,法官聞言稍作計算後表示不解,指即時一天24小時不停地觀看,仍要41多才能觀看1000小時。招一度更正約500小時,但再與法官一起計算後,以每天觀看5、6小時而言,則再更正為一個月約觀看了100小時。辯方一度反對把招的辨認證供呈堂,但法官聽罷其證供後予以接納。

被告陳鎮顯(18歲),否認暴動、襲警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行人天橋參與暴動及襲擊警員20614,另在上水廣場2樓企圖管有1支警用霰彈槍。被告另承認抗拒警員20614及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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