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向水炮車掟磚 控方要求改判勞教

【on.cc東網專訊】18歲男學生於去年元旦大遊行向水炮車掟磚,並管有錘仔、𠝹刀、易燃液體、打火機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於去年8月判他18個月感化。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期,建議改判拘禁式刑罰。主任裁判官今天(25日)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後將案件押後至2月2日裁決。

律政司代表今天指本案案情嚴重,因被告刑毀水炮車,還被搜出可用於製作汽油彈的物品及火機,雖然被告當日並無使用這些物品,但有潛在風險,故認為判被告感化是過輕,建議法庭改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又指以被告的年紀,即使被判入勞教中心都只會被拘留1至6個月,對本案案情來說並不嚴苛,亦可以為被告上「便捷的一課」(fast and quick lesson)。又指裁判官判刑不應單單考慮更生的元素,更應警惕公眾。

辯方律師指,被告已被還押2周並接受感化約5個月,2次進度報告內容均十分正面,現在更改刑罰並不合理,亦會影響其學業。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雙方意見後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將案押後至2月2日裁決。

18歲被告陳業云,被控於2020年1月1月,在灣仔金聯商業中心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他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有機混合物的塑膠瓶、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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