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磚頭襲警 律政司覆核後法庭改判入更生中心

一名17歲學生去年1月中在旺角用磚頭襲擊警員左手,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處感化令。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刑罰顯然不足,考慮過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以及被告的求情信後,改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下周五會頒布書面理由。 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勞教中心報告顯示被告健康情況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則指被告身心均適合進入更生中心,被告在求情信表示有悔意,希望維持原判。但上訴庭考慮所有報告、求情信、代表律師早前陳詞後,認為判入更生中心最為合適。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當晚於示威者堵路地點附近遊蕩,手持磚頭向警員叫罵,在被警員截停時,用磚頭打對方左手及推對方。 原審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到被告年輕初犯及坦白認罪,醫療報告亦指被告確診自閉症,記憶力衰退,難以集中,容易暈眩,去年9月判12個月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