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前女友裸照 男生捱打 18歲青年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on.cc東網專訊】13歲女童經社交媒體認識16歲少年後與他相戀,並把自己多幀裸照傳送對方,惟兩人分手後,少年竟將女童的裸照發送予同學。女童得悉後糾黨襲擊少年,更要他脫褲讓她拍照。女童及5名朋友早前分別認罪,餘下一名18歲青年受審後,今(16日)亦在屯門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還押至明年1月4日判刑,期間索取勞教和更生中心等報告。

控方案情指,事主X於去年9月被帶到天水圍天瑞商場的天台,期間有人要X下跪並掌摑他,另有人踢他的後腦。稍後有人推跌X並施襲,未幾18歲的被告王子俊加入對X拳打腳踢,歷時約15秒。

裁判官裁決指,包括X在內的證人均誠實可靠,加上X的傷勢亦與他所述的遇襲經過脗合,故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時任職兼職倉務員,又指他並非主動參與事件,只是在友人邀請下才現身天台,加上X傷勢不嚴重,希望法庭先索取報告。

裁判官指被告是現場人士中最年長的人,理應懂得分辨對錯,但他不單不勸阻他人,反參與施襲。裁判官指被告在天台逗留了一段長時間,但沒有覺悟,顯然他並非一時意氣衝動下犯案,直言「唔知係咪覺得好小事」,質疑他守法意識差劣,最終將他收押並索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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