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還押時委人刪上網紀錄 偕無業漢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on.cc東網專訊】副學士男生於2019年被指管有爆炸品而被捕,被還押多月後始獲准保釋。惟後來警方發現在他還押期間,懷疑與來探訪的區議員黃國桐之助理及1名無業男子串謀,協助他刪除其互聯網戶口的資料。該議員助理及無業男子因而同被捕,與男生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男生及無業漢今(30日)於區院被裁定罪成,助理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男生2項管有爆炸品罪亦被裁定罪成。法官指監禁為合適刑罰,但考慮2被告現年僅21歲,故先替他們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再行量刑,把2人收押至9月13日判刑。

3名被告依次是學生鄺偉邦、區議員助理余昕鈺及無業男子黃俊燁,3人同被控於2020年2月3日,在壁屋懲教所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達成協議刪除兩個由電郵登記的互聯網帳戶內的數碼資訊,及1個屬鄺的不明手提電話號碼可取用的數碼資訊。鄺另涉及2項管有爆炸品罪,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觀塘寶冠大廈的時昌迷你倉內,保管硝化纖維素及10個煙霧餅。

法官裁決指,控方證人的證供清晰肯定,盤問下未見動搖,接納他們為誠實可靠的證人。相反,首被告鄺偉邦的證供卻令人難以信納,如他指涉案物品是用於拍攝用途及玩魔術,惟警方卻未有在涉案迷你倉找到任何就聲稱用途配合使用的物品或工具,反而搜出防毒面罩及過濾器等,而鄺就着涉案火棉的購入途徑亦有多個說法。鄺另一方面曾辯指要求友人删除資料,乃避免讓協助他預備案件的親友看見一些無關的瀏覽記錄或資料,包括瀏覽成人網站的紀錄等。惟鄺不但沒有向友人說明該原因,或有關資料類別,又同意親友不用查看其中一個帳戶資料,且親友應不能看到已警方檢取的「鬼機」資料,遇盤問時又提供多個不同說法。法官直指鄺的證供自相矛盾、反覆無常,是邊作供邊砌詞圖掩飾罪行,故拒絕接納其證供。

至於3人面對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指從懲教探訪室錄到的對話可見,鄺要求黃俊燁協助删除資料時,提及有製造炸彈的友人被捕及被警方取得手機資料,黃聞言即指明白,明顯鄺要求删除的資料乃不欲警方就其管有爆炸品一事上調查時取得,以妨礙警方調查,而黃明白仍同意執行,裁定2人罪成。而余昕鈺爭議錄音中的聲音誰屬,法官只能肯定錄音出現3把不同聲音,但無法確認余的聲音,亦未能確定余是否知悉有關協議,因而裁定余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28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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