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補習老師涉非禮11歲女生脫罪 官指事主事後邀被告打機「有疑團」

被告李逸康。(小圖為資料圖片) 陳紫君攝

【星島日報報道】30歲男補習老師涉嫌於去年暑假3度在補習社內,伸手進11歲女學生的衣內打圈撫摸其身軀,更曾經在摸完說:「唔錯喎」並偷笑。補習老師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3項‬猥褻侵犯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指,雖然在被告的電話中顯示,X曾於案發後向被告傳送有關其3歲妹妹倒立及洗澡的影片,但不排除是有人在補習社內趁X離開後偷用X的手機傳送有關影片並刪除記錄。惟陳官指,X被3度非禮後,理應不希望與被告聯絡,但X卻在事發後仍發送私訊邀請被告一同玩俗稱「食雞」的遊戲「PUBG」,認為「有疑團」。 30歲被告李逸康被控於2018年7月至8月內3度在補習社內非禮女童X。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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