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非禮親女槍指頭表證成立

高級男警員於13年5月至9月間,涉嫌在寓所為9歲女兒洗澡時,三度摸女兒胸部及私處,更用槍指向女兒頭部,並用手扣將她鎖上,女兒向母親及社工投訴後報警求助。被告(42歲)早前否認三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粉嶺法院續審。 裁判官指表面證供成立,男警選擇不作供,明日辯方將作陳詞。 法庭記者:方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