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與兒子13歲女同學性交 官明言判監

加入警隊近廿年、隸屬天水圍警署的已婚男警員(39歲),在去年1月至3月,在天水圍嘉湖山莊某單位內,與兒子的13歲女同學非法性交及非禮她,事件因女童告知母親而揭發。法官在庭上多次質問為何被告可做出這種事情,又指被告在同齡妻子臨盆在即,竟然仍與女童whatsapp通訊,更在生日當天與女童性交。 被告黃偉洪今於高院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共3罪,其餘4項類同控罪保留法庭存檔。法官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5日,以索取女童的心理創傷報告及被告的心理、精神科及背景報告。法官明言會判處監禁。 法庭記者:梁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