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生涉偷拍女病人 控方無充分證據下撤銷控罪

一名公立醫院男醫生涉嫌未得一名臥床女病人同意下,以手機拍攝該名女病人,被控未經醫院內病人同意拍攝錄像影片罪。由於女病人強烈反對出庭作證,控方沒有充分證據繼續檢控,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決定撤銷控罪,男醫生獲釋。 控方表示,即使能以傳票方式要求證人出庭,但此舉並不有利於公眾利益,因此提出撤控。辯方質疑,控方從一開始就無足夠證據,沒有在被告手機找到相關影片。控方反駁指,檢控最初並非依賴影片,而是兩位證人的口供,裁判官後來指雙方爭執只屬學術性,判被告無罪䆁放。 26歲男醫生楊崢早前被控在去年‪2月,於屯門醫院某病房‬內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一項交替控罪,指他違反《醫院管理局附例》,在未得到女病人同意下,對她的容貌及身體等部份拍攝錄像影片,控方先後撤銷兩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