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交代維護國家安全開支但不會披露專門款項細節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交代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的專門款項控制和管理,不會進一步披露專門款項的使用細節。 當局指,財政司司長去年撥出80億元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未來數年開支,分為經常及非經常開支,經常開支包括薪酬、津貼、專門服務聘用費用、租金、其他營運和行政支出等,非經常開支則包括小型建築工程、專門設備、系統設置、機械,以及其他資本性開支。至於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80億元的撥款不涉及任何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 當局又表示,考慮到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特殊及機密性質,特區國安委秘書處設有專屬會計財務小組,負責處理相關工作的收支安排及財務事宜,並直接向財政司司長匯報,財政司司長已審閱經獨立審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