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冀規管起底行為涵蓋現有私隱條例家人定義

政府就「起底」行為提出修訂《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立法會相關草案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進入逐條審議階段。 多名議員關注條例對「家人」的定義,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林國強表示,現有的私隱條例已就「家人」提出定義,會採用同一定義,即有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關係的人士,當局希望在規管「起底」行為方面,涵蓋這方面的家人。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本港有不少同居人士,關注條例會否包涵他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曾就有關問題與律政司研究過,認為有執行困難,例如如何定義同居關係,指出若有關人士被「起底」,可以成立獨立個案跟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會再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