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以發牌制度要求食店確保外送食物符合持牌條件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網上平台等電子商貿活動,在新冠疫情下日趨普及。由2019年至21年期間,食環署和海關就食物安全和涉及《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分別接獲有關食物外送網上平台的投訴,有164宗及77宗。 陳肇始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考慮到網上平台提供外送食物的運作模式越來越普遍,食環署正計劃在現有的發牌制度下,明確要求食店持牌人,須確保交由網上平台或外送服務承辦商送遞的食物,符合相關持牌條件,包括確保外賣及外送食物時刻保存於適當的安全溫度、在運送過程中不受干擾,以減少食物交叉污染的機會。 她說,食環署稍後會訂定有關計劃的具體安排,以進一步保障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