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將骨灰處置相關人士定為與死者逝前同住至少兩年

立法會繼續審議規管骨灰龕場營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就草案提出修訂,包括建議將骨灰處置過程中的「相關人士」定義為與死者逝世前同住最少兩年的人士,高永文說,修訂有關定義時有參考其他法例,在法案委員會已作充分討論。 對於有議員建議將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加入「相關人士」定義及親屬類別,高永文表明反對,認為有關建議旨在承認外地締結的同性伴侶身份,在社會會引起大爭議,又指議員的婚姻性別平等議題應透過合適平台討論,而非在今次的草案處理。 有份提出修正案的人民力量陳志全關注,如果有龕場倒閉,同性婚姻伴侶如何取回骨灰,他承認真實發生的可能性可能是零,但涉及原則問題,政府需要處理。 另一名提出修正案的議員朱凱廸說,他不是希望透過草案引入同性婚姻,而是希望保障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有權申領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