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無綫新聞異常推送訊息 20歲大學生刑事損壞罪成

無綫新聞的流動應用程式去年5月接連發出多個異常推送通知訊息,一名20歲男子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成,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表示,案發時被告透過連接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後台數據庫的連結,因不明原因,不用輸入密碼便能登入有關推送新聞的版面。裁判官認為,被告看到版面上有「推送信息」的英文字眼,理應知道有關版面有推送新聞功能,也應知道並非讓公眾使用,而是只有無綫新聞與員工及獲授權人士才能使用。 裁判官不接受被告指自己出於好奇,想嘗試推送新聞及是否可以在修改字眼後再發送,認為即使好奇想測試,也毋須用虛假及類似新聞模式,認為被告辯解是忽發奇想只是藉口。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現時就讀大學四年級,即將畢業,參與不少義工及學生活動,只推送5條信息,對有關機構及公眾沒造成重大影響,事後已有很大反省及懊惱,因一時愚蠢令家人受到情緒困擾,重犯機會不大,希望法庭考慮非禁閉式刑罰或罰款。 事發在去年5月3日凌晨,警方接獲相關機構報案,指流動應用程式發出多個異常的推送通知訊息,其後在秀茂坪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