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摸鄰居女童乳房私處 判監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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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的士司機於2012年及2014年兩度非禮鄰居女童,與女童獨處時觸摸其乳房及私處,去年女童到教會上讀經班時表現悶悶不樂,牧師詢問下終揭發事件,司機其後於機場被捕,警誡下指聽見女童稱自己開始長陰毛而衝動犯案。司機黃炳輝(56歲)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年8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重犯機會低,而且他有真誠悔意,另外在事發後他已搬離原本居住的單位,希望可減少對女童所造成的影響,懇求法庭輕判。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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