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富商劉定成75萬元珠寶首飾 印傭判囚20個月

劉定成於庭外表示自己以往「好錫佢」,案發後感覺「好hurt」,判決還了他公道。郭止晅攝

【星島日報報道】曾服務富商劉定成先母3年、及後被劉定成本人僱用了約兩年的印傭Qomariyah盜去劉價值74.9萬元珠寶首飾,印傭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囚20個月。法官判到時指,被告破壞了僱傭關係裡的信任,此案證實了香港不只存在虐待印傭的事件,本地僱主同樣遭受剝削,而被告在案中長期盜竊,不接納辯方所指被告是愚蠢下犯案。 劉定成於庭外表示自己以往「好錫佢」,案發後感覺「好hurt」,判決還了他公道,但刑期稍短,令他有點失望,稱被告罪有應得,又指被告處心積累,在6間當鋪處理贓物,指現在「行過當鋪都有陰影」,而自己需要贖回被盜的珠寶首飾實在荒謬「天理何在」,惟慨嘆「係香港嘅法律制度下,你可以點?」 案情指,劉於去年7月31日在跑馬地藍塘道仁安臺的住所內發現遺失了3枚戒指,報案後警方於被告的袋內搜出當票拘捕被告。涉案珠寶有18件,總押值為47700元,當中抱括Gucci18K白金戒指、2枚分別價值15萬元的18K金鑽石戒指等等。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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