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就公眾活動提52項建議 警方稱已完成3項

監警會早前公布審視反修例期間公眾活動及警方執法行動的報告,並提出52項建議。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舉行例會,警方代表說有3項建議的跟進工作已完成。 警方說,其中一項建議涉及臨時羈留處選址,警方說已確定5個陸路警區各指定2間警署作為臨時羈留處的選址,適用於大型活動用作處理及羈留被捕人。 警方舉例指,紅磡警署及秀茂坪警署,都是交通便利而附近有公立醫院,已定為西九龍及東九龍總區的指定臨時羈留處,並在9月6日公眾活動中用作處理被捕人士。另外,警方同意新屋嶺拘留中心的目前條件,不適合用於大型活動中處理被捕人。 另一項建議涉及更有效使用水馬,警方說,過去一年已添置2200個水馬,並在政府總部和警察總部等超過60個地方使用,有效減低相關處所被衝擊的情況。 餘下一項建議涉及檢討主動與其他部門或機構開記者會的制度,警方說,警察公共關係科已與新聞處研究改善相關啟動機制,落實跨部門協調措施,更快捷及有效地澄清假新聞與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