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欠實質調查權 梁定邦︰政府可考慮有否需要檢討

監警會欠實質調查權 梁定邦︰政府可考慮有否需要檢討

高等法院就記協和多名市民的司法覆核,裁定執勤警員不展示編號,違反《人權法》。判詞亦指投訴警察課,並非獨立於警隊之外,而監警會亦沒有實質調查權力,不符合《人權法》有關獨立調查的要求。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說,政府可重新考慮社會的要求,是否有需要重新檢討;有監警會委員說,對改善制度持開放態度。 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任期間,曾經建議增加主動調查的權力,他認為如果今次政府不提出上訴,就有責任在合理時間內按法庭裁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