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世雄稱租用甲級寫字樓作前特首辦公室是適當安排

政府為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甲級寫字樓,作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上年度開支約1350萬元,其中裝修費用為655萬元。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新民黨李梓敬關注有關費用過高,質疑會否浪費納稅人金錢。 行政署長盧世雄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2至2023年度運作開支為1800多萬元,主要是員工薪酬及部門開支,由於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供3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能夠改變的彈性有限,因此要物色地點供第四任行政長官作為辦公室,考慮到無其他政府辦公室適合,以及位置、交通,保安等因素,認為租用太古廣場甲級寫字樓是適當安排。 他又說,辦公室的裝修規模與其他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差不多,但由於保安上有特別要求,因此裝修費用較一般甲級寫字樓略高。他又說,就相關費用已徵詢建築署的意見,認為與一般局長辦公室費用相若,是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