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寵茂反對修例:降門檻好危險

盧寵茂(中)昨表示,港大及瑪麗醫院的肝移團隊一致反對修例降低門檻。

【星島日報報道】為了讓只差兩個多月便成年的鄧桂思長女Michelle能捐肝予母親,立法會議員曾計畫要求緊急修例,將捐肝門檻降低至十七歲。港大及瑪麗醫院的肝移團隊一致反對,斥做法危險,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主任盧寵茂直指文明的社會應保護未成年人士,並非以不同手段嘗試令年輕人變成器官捐贈者。該院決定推出「好心人活肝捐贈計畫」,收集百分百健康、沒有肝炎病史的十八至六十歲熱心市民資料,他們可選擇指定或不指定捐肝予誰人,以便日後當沒有屍肝,近親又不宜捐活肝時使用。盧冀上半年能訂出計畫細節,然後交予醫管局的道德委員會審議。 盧寵茂昨說,議員擬提緊急修例的整個討論過程中,港大肝移團隊無參與其中。他解釋活肝移植由來,指因為醫學道德問題,活肝移植最初只准成人捐給未成年人士,其後演變為成人捐給成人,惟想不到現時社會竟提出由未成年人捐肝予成人。他相信文明社會應保護未成年人士,而非用不同手段嘗試令年輕人變成器官捐贈者。 盧強調,器官移植捐贈者需了解手術風險,需有自主能力及獨立思考,不應因他人而影響自己的捐贈決定。他又指,操刀的是醫生,為未成年人士開刀會感到龐大壓力,也不忍心;若在短時間內修例,做法很危險,不應輕易有酌情考慮,且變相是逼使醫生親手「劏」未成年人士。他質疑「下一次有個十六歲十一個月又點呢」,重申這事不可有灰色地帶,只可以有黑與白,就好似腦死亡定義一樣,「沒有酌情,沒有差不多」。 而且,鄧桂思術前已陷昏迷,「大家有無想過鄧女士知道個未成年女兒捐肝絡她,她會點諗?如果出事,又會點諗?」他重申,醫生應該「do no harm」,不應令健康人士變成病人,今次事件值得大家反思。 食物及衞生局指,現時器官捐贈的年齡限制為嚴謹保障未成年人士的利益,確保不會被逼同意作捐贈。 政府在研究修訂法例方向時,會考慮如何在保障未成年人士的權益,及提供彈性處理的機制之間取得平衡,期望今年內把修訂建議交予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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