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普聯612基金 涉違國安 警取手令 要求交代捐款者資料

【本報訊】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中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批為「黑暴基金」,警方國安處昨日公布,正在調查612基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據了解,警方已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Production order),要求612基金及協助處理資金往來的真普聯提交該基金的資金往來,及捐款人資料等,以調查當中是否涉及勾結境外勢力。612基金聲稱以眾籌方式支援被捕示威者,但基金的巨額帳目及資助行動卻屢惹爭議,該基金有多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前議員吳靄儀及何秀蘭等。

為612基金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將於短期內結束運作,612基金亦稱將停止運作。消息指,警方已根據《港區國安法》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基金」信託人及「真普聯」公司董事等,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有關組織運作及資金往來等資料,當中包括多次眾籌的詳情、帳戶資金往來詳情、捐款人資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項目細節、受助人資料,以及一切與組織營運的相關資料。

據知,警方的調查方向包括曾向「基金」捐款的組織及人士背景,以及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勢力,或涉及其他違法行為。根據《港區國安法》,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而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7,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提交物料令」,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與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資料。

警方強調,違反《港區國安法》是極其嚴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同屬犯罪。警方呼籲,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均可能觸犯法律,切勿以身試法。

早前仍稱要籌2000萬

早前612基金舉行記者會,何韻詩在記者會上仍稱,要眾籌2,000萬元作未來之用。至於基金的社交網站專頁昨仍有運作,指停止接受提交單據,至於較早前已提交的申請正在處理,基金的銀行戶口及網上捐款平台亦如常運作。基金正處理最後一批資助申請,將於日內公布籌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