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印刷公司董事身分 前馬會經理涉呃馬會240萬元

嚴仕芯(上)、黄芷茵(左下)、黃冑(右下)。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賽馬會創作事務前經理涉於2014年5月至10月間安排及促使涉案公司參與採購紀念品的投標,以籌備在2015年舉辦慶賀馬會130週年的活動,惟該名前經理隱瞞印刷製作公司董事及股東的身份,疑違反馬會就供應商登記申請表的規定,令馬會批岀7張採購單及交岀逾240萬元。前經理及兩名公司持有人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嚴仕芯案發時為賽馬會品牌及事務創作事務組的創作事務經理,負責為馬會的服務尋找合適供應商及進行採購申請。第三被告黃芷茵是次被告黃胄的女兒,兩人於案發時均皇朝印刷製作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而為確保公平競爭及保障其利益,馬會不容許任何有關連的供應商參與同一輪採購活動。皇朝則於2010年12月21日經註冊後成為名單上的紀念品供應商。 約於2014年5月,嚴對其下屬表示她想聘用皇朝為製作馬會130週年紀念品的供應商,並指已找到6間供應商參與該採購活動,又說明該6間供應商由黃胄控制。 嚴又在不同情況下,向其下屬聲稱不論6間供應中的哪一間獲選,均會由皇朝負責供應所有紀念品。此外,黃芷茵於2014年5月遞交有關其盛世製作公司為供應商的登記申請表,聲稱她並沒有在名單中的任何供應商擔任董事職務或有合夥關係。 於同年6月至8月初,採購組邀請該6間供應商就採購活動提交報價。期間,嚴吩咐其下屬於簡報會上假裝不認識另外兩名被告,而採購程序開始前,兩名被告亦多次代表皇朝到馬會岀席會議。於評選時,嚴又指示其下屬就非價格因素給予皇朝較高分數。 於2014年8月至10月間,由於馬會不知道皇朝、盛世及SewSimply Leather Co.全由黃胄控制,而促使馬會將7份採購單判給皇朝,並向皇朝支付2,473,620元。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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