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訂食物用防腐劑定義 公眾諮詢期至8月底

【本報訊】食物安全是市民關注的議題,港府昨日建議修訂食物中的防腐劑抗氧化劑,並展開為期3個月公眾諮詢,至今年8月28日。建議修訂包括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定義,更新「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更新准許使用的防腐劑/抗氧化劑名單,以及更新/制訂准許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在指明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

港府發言人指,《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政策措施是分階段審視和更新有關食物中添加劑的食物安全法例,進一步加強食物安全。首階段涵蓋食物中的防腐劑和抗氧化劑。港府就《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的建議修訂展開公眾諮詢。

另包括抗氧化劑納規管

港府建議加強和更新《規例》的內容,使本港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在食物中的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同時把更多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納入規管,讓業界有更明確的依循,亦為食物業提供更多適用於各種食物類別的准許防腐劑/抗氧化劑的選擇,以及為消費者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環境及生態局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檢討《規例》內容和釐定有關建議修訂時,已參考了食品法典委員會最新的《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及相關商品標準,並輔以內地和其他主要食品貿易夥伴的標準。

市民可於諮詢期間內,以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就各項修訂建議提交意見。港府亦會舉辦諮詢會收集市民意見,而諮詢會詳情可瀏覽食安中心網頁。

為了讓食物業界和其他持份者有合理時間調整以遵守經修訂的《規例》,港府建議修例通過後設18個月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