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物化女性助長偷拍裙底 求助個案10年間增22%

【on.cc東網專訊】有團體發現過去10年間,因偷拍裙底問題尋求協助的人數增加,並與大學合作進行研究,發現社會的偷拍文化及物化女性價值觀等,助長偷拍裙底問題發生。該團體批評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及保安局所建議新訂立的性罪行條文中,在具體應用上未有清楚闡釋,定義含糊,更是「有懲無教」。另外亦有團體指出,該法例中沒有加入「要挾發布私密影像」的罪行,而相關的罪行實際上極為普遍,亦會對受害人造成長久及嚴重的影響。

明愛朗天計劃督導主任江寶祥表示,在2011年因偷拍裙底問題尋求該服務協助的累積人數只有約53人,佔服務總人數29%,但至去年有關的數字已增至502人,達到累積求助人數的51%,即在9年間上升了22%。為了深入探討問題,他們於2019年與嶺南大學陳效能博士展開「朗天計劃使用者尋求支援及兩性角色研究」,發現「慣性視角」、物化女性身體,及對性侵犯意識模糊和環境因素,包括偷拍文化、性別態度盲點、廣傳偷拍片段平台、科技等,皆是助長偷拍裙底問題發生的元素。

陳效能指出,目前已訪問了29名偷拍者,並與每1位受訪者進行約60至90分鐘的對話,發現他們大多受到社會上偷拍及物化女性的價值觀影響,從而「習慣咗用某一種角度去睇女性嘅身體」。她引述其中1名受訪者稱「就係望到個人,跟住就好想知,突然間想知(底褲)咩顏色」。陳認為「刑罰加重只有標性作用」,立法必須配合有效的公眾教育,並為有偷拍問題及已被定罪者,提供適當的更生及輔導服務。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則對保安局沒有把「要挾發放影像」納入法例表示失望,她指出對受害人而言,被偷拍的傷害源自「恐懼」,而要挾亦是相關個案中最常出現的情況。王稱曾遇過1名受害者,她曾在進行私密行為時,被當時的男朋友偷拍,自此該「男朋友」不斷要挾她借錢,導致要從事數份兼職,更產生自殺念頭。

王秀容又表示,歡迎當局把偷拍裙底及相關罪行的刑罰提升至5年,並指出對受害人而言,被偷拍後的恐懼可以十分嚴重。她曾接到1名受害者的求助錄音,指該受害人曾在不情願下,與1名相識的男性發生性行為,過程遭偷拍,影片更被多人觀看,而受害人在求助錄音中飲泣道「我覺得佢當時好似揸住我條命咁」,並謂「有咩做得唔啱佢心水,佢就會發布(影片),我甚至唔敢出街」,受害人形容其做法如同「當街強姦我,再畀人圍觀」,導致她同樣產生自殺念頭。

明愛朗天計劃社工彭鳳儀批評保安局提出的立法建議中,沒有就「私密窺視罪」對「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作出界定,而「法定免責條款」亦未詳細列明具體情況,批評法例不能籠統含糊地執行,否則受影響的人士將會相當廣泛。另外她又表示局方建議的性罪行條文中,只局限於被判入獄及長刑期的性罪犯,但卻隻字不提為干犯較輕微性罪行的人士在社區上提供更生服務,直言「有懲無教」。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