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現場被搜出摺刀噴漆 男生質疑警認錯人

【on.cc東網專訊】23歲男學生被指去年9月15日在灣仔藏有信用卡形摺刀及對講機等物品,他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案件今日(14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報稱學生的被告陳曉松,控罪指他去年9月15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近太源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把信用卡形的摺刀、一把萬用刀、一罐噴漆、三束膠索帶、一盒火柴,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收發器。

警員張曉峰供稱,案發日約下午5時許,與同僚到港鐵灣仔站一帶掃蕩,當時有示威者在港鐵站出口外投擲汽油彈。當他與同僚巡至莊士敦道及太源街交界時,看見一名男子正將手上瓶裝物體內的液體倒進另一玻璃瓶內,他懷疑對方正在製作汽油彈,故上前追截,當時對方是揹著一個用紅色套套着的背囊。

張最終在太源街從後抱住該名男子、即本案被告,並將他制服拘捕,當時他手上還拿着生理鹽水及黑色噴漆,亦在他的背囊及身上搜出其他涉案物品。被告被捕時臉、鼻及口部均流血受傷。

辯方盤問時則質疑張「拉錯人」,因現場有其他人士與被告打份相似。張承認追截被告期間有2秒視線受阻,但否認有認錯人。案件明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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