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許麗明涉去年港島衝突阻差辦公 裁定罪名不成立

許麗明被控阻差辦公,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港台圖片)

去年「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後示威活動期間,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涉嫌於金鐘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後改控以阻差辦公,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鍾明新表示,警員證供與呈堂片段有關鍵差別,兩人接觸時間亦不足以發生警員提及的一連串互動,警員兩次跌倒屬意外,許麗明一直配合警員指示,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50歲的許麗明,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道行車道近樂禮街故意阻撓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