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等7人涉違限聚令 兩人認罪罰款 其餘5人押明年訊

被告陳寶瑩(左)及曾健成(右)。鍾瀚霖攝
被告陳寶瑩(左)及曾健成(右)。鍾瀚霖攝

【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多位成員涉於2020年4月底,在警察總部門外抗議警方拒絕職工盟5.1勞動節集會遊行的申請,各被警方票控違反限聚令。案件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2名成員辛浩銘及梁智輝承認控罪,其餘5人指就另一宗同類案件正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故申請本案押後審理。裁判官王證瑜就認罪被告判處各罰款4500元,另5人案件則批准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

辯方求情提到,因限聚令的法例當時較為新,兩人對法例的詮釋沒有全面理解才會犯案,但為時不長,以及他們尊重高等法院駁回另一宗限聚令案件的上訴決定,故不希望在本案中繼續糾纏而坦白認罪,冀法庭參考早前同案的判刑。裁判官就判處兩名認罪被告分別罰款4500元,並需要於7日內繳交,其餘5人案件則押後至明年2月15日早上再訊。

被告依次為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志輝。傳票指,7名被告於2020年4月30日上午10時45分至11時58分,在香港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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