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實施首天涉違例 2男女續准保釋

【on.cc東網專訊】《禁止蒙面規例》去年10月5日凌晨起實施,激發大批市民上街抗議。警方於當日凌晨在藍田啟田商場外拘捕2名男女,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以及各被控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成為首宗因涉嫌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檢控的案件,案件今(17日)在觀塘法院再訊。

控方稱高等法院仍處理禁蒙面法是否違憲,由於需待高院作出裁決,故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9日,期間2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即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境等。

18歲男被告吳隆平是城市大學一年級學生,38歲女被告蔡玉雲則報稱無業。2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4日及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的啟田路一帶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令人害怕破壞社會安寧。

2人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違反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控罪指2人各於去年10月5日在上述地點,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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