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第三代徐德強涉欠款 放債人公司入稟追討370萬

【on.cc東網專訊】近月多次被追債的灣仔福臨門酒家第三代成員徐德強,昨(18日)被一間放債人公司入稟高院追討約370萬港元欠款,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徐及其擔保人還款和支付利息。

原告發達財務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為徐德強及劉益東。入稟狀指稱,徐在2017年5月12日與原告訂立貸款協議,原告借出500萬港元給徐,貸款年息15%,劉則是貸款擔保人,徐要於6個月後還款。

入稟狀續指,徐在2017年11月18日貸款到期日時,只支付了37.5萬港元利息,在原告同意下,徐獲准延遲至2018年2月還清欠款,徐之後雖有償還部分欠款,但截至2020年4月3日還欠本金連利息共約370萬港元。

原告曾於2019年7月向徐及劉發律師信要求他們還款,但他們一直未有還清欠款,原告因此入稟向他們追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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