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走「國殤之柱」限期屆滿 支聯會:港大與高志活接洽較合適

港大要求於今日下午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資料圖片
港大要求於今日下午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日前去信支聯會,要求於今日下午5時前移走校園內紀念「六四」事件、由學生會及支聯會管理的「國殤之柱」。支聯會在限期前回信,指「國殤之柱」的擁有人是創作者高志活,認為港大直接接洽其代表律師較合適。

支聯會在回信中表示,高志活在1997年借出「國殤之柱」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並在1998年獲港大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在校園永久擺放,並自1999年6月4日晚上後,永久擺放於校園至今。該會又指,高志活近日已發聲明澄清仍為「國殤之柱」的擁有人,並已委託律師跟進有關事件,認為港大校方直接接洽高志活的代表律師較合適。

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表示,港大作為具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空間,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期望校方依據過往20多年的行事標準,繼續容許「國殤之柱」於港大校園豎立。

雕塑創作人高志活發聲明指,已成功在港委聘律師,昨日早上已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召開聆訊。他續指,希望其擁有權可獲尊重,以將雕塑運離香港,並強調若在過程中有任何損毀,校方有責任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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