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殺到 倘財困可申請分期繳付

【on.cc東網專訊】稅務局今日(18日)公布,已開始發出2020/21課稅年度的稅單,因財政困難而未能依時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在稅單繳稅期限日前申請分期繳稅。如納稅人有需要申請分期繳稅,可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須佐證資料及文件交回稅務局。

獲稅務局批准分期繳付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發出的2020/21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1年為上限。此外,稅務局亦伸延早前就2018/19及2019/20課稅年度的稅單推出的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的紓困措施的適用範圍。

惟稅務局重申,上述支援措施不適用於須在離港前清繳稅款的人士,以及繳納物業稅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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