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壓抑不了憤怒 梁天琦:對使用暴力覺得非常抱歉

梁天琦指事後反思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首被告梁天琦繼續岀庭自辯。 梁天琦今在庭上承認,前年年初一及初二案發時,並無打算使用暴力,但他續指當日「想去聲援小販,想保護香港本土文化,去到就想保護在場市民」,故壓抑不了自己的憤怒。然而事件後,梁則繼續進行新界東補選工作卻最終落選,他在2017年亦到外國留學。 被問到就事件有沒有補充時,梁稱:「亞皆老街嘅行爲,我反思之後,有讀過道德規範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如果我唔希望受暴力嘅對待,就唔應該使用暴力對待其他人,我反思過覺得非常抱歉,因為我傷害到其他人。」另外,梁亦同意案發期間或之前均不認識其他同案被告,他們亦非本土民主前線的成員。 控方盤問時,梁確認當日到旺角是為了支持流動無牌小販擺賣,而他昨提到他在莎莎化妝店外,並站在人群外圍,看不到任何暴力事件,但梁同意當時人群有以不禮貌的方式對待食環署職員,至於當日他有否用粗言穢語辱罵食環署職員,梁指看回案發片段,他曾經稱「走啦,仆X」。 控方隨即表示他其實可用些較文明的做法處理,梁解釋食環署職員之前經常拘捕小販,於2015年,他曾看到報章和新聞,「小販管理隊會咁做」。控方指岀小販管理隊當日並無執法,梁回應:「當時覺得佢哋執緊法,小販車去到係停低咗,已經係阻撓,覺得呢一種都係執法。」 控方追問即小販管理隊的存在就是準備執法,梁表示同意,控方又指即警方岀現亦是準備執法,梁稱:「都唔係,要睇環境係點。」然而當時警方正手持長盾及警棍,準備驅散和管制在場人群。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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