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自己方式處理簡體字書籍 鄭錦滿盜圖書罪成罰3千元

熱血公民鄭錦滿涉嫌於去年在九龍公共圖書館偷取9本圖書,並棄於垃圾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罰款3千元。 裁判官王詩麗於判詞中提到,鄭錦滿曾指公共圖書館充斥了60萬本簡體字書籍,並用自己方式銷毀與處理書籍,藉此表達不滿及對抗文化入侵,以引起公眾關注。 鄭錦滿被控於去年3月29日,在九龍公共圖書館內,偷去屬於政府的圖書,9本圖書共值逾5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