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屈販毒坐冤獄 中年漢向警隊索償345萬

【on.cc東網專訊】工作穩定且快將結婚的中年男子,稱遭警方誣告將冰毒收在褲袋內販運,遭收押「白坐」468天後,才因他的褲子根本沒褲袋而獲判無罪。他表示最終雖然獲釋且取回訟費,但他的人生已經逆轉,丟失工作之餘,女友亦離他而去,被捕時的尷尬屈辱亦揮之不去。他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345萬港元,案件今(6日)於高等法院開審。無律師代表的原告林偉業在開案陳詞指,警方指他販毒屬惡意檢控。

林偉業在2014年5月15日早上返回觀塘恆安街的住所時被警方截停,警方宣稱在他右前褲袋找到3包冰毒,並在其住所內找到電子磅等物品。其後他與當時的女友同被控販毒,女友及後獲撤控,他則一直還押,經審訊後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林指他當時所穿的運動褲根本沒有褲袋,但警方仍堅持控告。他一早已向律政司要求審視有否合理定罪機會,甚至要求不提供起訴,但對方仍繼續檢控。最終在2015年中,高院陪審團一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代表警務處長的大律師並不爭議林案發當日穿着的運動褲沒有褲袋,但強調那條褲在案發後約5個月,才經懲教署交到警方手上。

林今午出庭作供並接受盤問,他承認於1979至2008年間曾有多次案底,當中有涉及毒品。他並承認曾是癮君子,案發期間甚至現時仍有吸食大麻,但就沒有上癮。他表示涉案的運動褲約於案發前一年購買,但其後發現褲袋穿洞,他的菲傭遂將褲袋剪掉縫上。

另外,林最初的書面供詞稱當日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有約1.4萬港元現金,但今日就供稱當時身上只有數千元。警隊一方直指他改口供是因為難以解釋為何他身上有如此多錢,不過林則否認此說法,指平日亦會帶數千元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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