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高院條例等雜項修訂反映三權分立 郭榮鏗遭停止發言

立法會舉行新立法年度首次大會,審議《2019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是對包括《高等法院條例》 等作出雜項修訂,包括擴大由兩名上訴法庭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的管轄權。司法機構認為可更靈活調配人手處理法庭案件。 多名民主派議員表明反對,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發言時提及,條例草案反映本港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否則立法會就不用辯論有關法案。代主席李慧琼質疑郭榮鏗離題,最終停止郭榮鏗發言。 建制派普遍支持條例草案,新民黨葉劉淑儀說,法庭在處理免遣返聲請問題上遇到切身痛苦,影響到其他法院工作,律政司協助草擬修訂,交由立法會通過,就是三權合作的好例子,又說行政、立法及司法是各司其職。 負責法案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上在深圳出席深圳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她下午到立法會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