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拒基金公司買A股

【星島日報報道】基金公會昨日公布,積金局認為滬深兩交易所未完全符合核准證券交易所的準則,因此香港基金公司的強積金組合未能投資A股。 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國內條件大致成熟,去年提出申請加入買A股,對於積金局的決定表示理解,會待國內市場進一步完善後,再次提出申請。 指滬深交易所未符準則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於2016年9月向強積金管理局申請,將深圳交易所及上海交易所納入強積金計畫的核准證券交易所名單之中。至上個月,積金局回覆指,滬深兩交易所在現階段未完全符合準則。 積金局回應本報查詢時候指出,為保障強積金計畫成員的利益,局方有責任採取審慎的態度,核准港外證券交易所。 積金局不評論個別申請個案,當局認為必須考慮到基金經理所投資,在某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的資金,是否能夠隨時調出,讓受託人可在適當的時候,執行買入,或者賣出相關基金的指示。 公會:可把握增長潛力 基金公會認為,鑑於中國經濟及A股市場將成為環球經濟的主要增長動力,加入滬深兩交易所於積金局的核准證券交易所名單之中,可讓僱員把握相關的增長潛力。 積金局回應,強積金基金目前已容許投資者把最多10%的資產投資於A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強積金總資產中只有0.17%投資於A股。 根據現時規定,若港外交易所被納入名單,則不設上述10%的限制。在符合分散投資的規定及其他限制的前提下,強積金基金最多可以把100%的資產投資在積金局核准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 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