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會詳細考慮程序覆檢委員會報告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匯港通訊> 積金局歡迎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程序覆檢委員會發表的2021年周年報告。

積金局稱,會詳細考慮報告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繼續完善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程序和運作。

規管強制性公積金中介人程序覆檢委員會較早前發表2021年周年報告,覆檢委員會主席馮庭碩表示,於本覆檢周期(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內,涉及強積金中介人操守的已完結個案共有28宗,委員會從中選取9宗個案作詳細覆檢。

報告提及,按針對相關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作出的主要指控可分為五類,包括未經同意轉移累算權益、偽冒簽名/偽造文件及/或冒認客戶以取得強積金帳戶資料;未能清晰準確地向客戶提供所需的資料;未能即時執行客戶的指示及/或要求客戶在未填妥的表格上簽署;主事中介人的內部管控不足;主事中介人與附屬中介人就強積金佣金發生爭拗。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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