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討論改革官員問責制 政府指委任制切合管治效能

立法會討論「改革主要官員問責制」的議員議案。 提出動議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本港主要官員問責制推行至今已19年,近年內在及外在的變化,對問責制帶來衝擊,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及落實完善選舉制度,希望透過議案討論如何改革問責制,更好回應時代訴求,帶來良政善治。 李慧琼形容,每屆政府的問責班子來自五湖四海,難以建立共榮共辱的隊伍,未能發揮廣泛吸納社會精英,每任特首上任都出現難以找人擔任司局長。她認為,問責制亦不能建立人才庫、團隊分工及設置亦未能配合現有需求,如土地及房屋由兩個政策局負責,令協調出現問題。 工聯會的麥美娟提出重組多個政策局,涉及土地、房屋、環境、文化,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已無拉布,政府可以更好處理民生問題,認為官員應有勇氣及底氣展示施政效率,不應再畏首畏尾。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官員問責制必須要找對人,否則會走樣,她舉例不明為何當初由蘇錦樑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質疑對方只是律師,並無商界經驗,做局長時表現乏善可陳,處理電視發牌時更狼狽不堪,幾乎「做到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說,過去議會泛政治化,令政府施政困難,但隨著《香港國安法》落實及完善選舉制度,香港由亂入治,政府施政效能明顯提高,政府將致力達致良政善治,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認為目前委任制切合特區政府的管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