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 李家超稱針對往香港航班

立法會三讀通過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包括授權入境處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港台圖片)

立法會經過約2小時審議,三讀通過《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包括賦權政府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向入境處通報乘客資料,新修例將於今年8月1日實施。

條例同時授權入境處可要求航空公司,禁止運載個別乘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政府日後需另行制訂附屬法例,訂明適用於修訂的航班,屆時會列明只適用於前往香港的航機,又批評有人刻意歪曲草案條文及散播謠言。

李家超說,有關修訂是執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要求,以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目前已經有90多個國家實行,包括英、美、澳、加等國,重申修訂只針對出發前往香港的航班,不影響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出入境自由。

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認為,如果政府要禁止市民出境,可以利用不同方法,例如扣押市民資產或指控市民欠交罰款,毋須修例,希望政府澄清。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就說,如果入境處日後濫權,受影響市民可以透過立法會議員申訴,不應阻延條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