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完成審議新查冊安排附屬法例 首階段下周一實施

立法會完成審議及察悉實施《公司條例》新查冊安排相關的7項附屬法例。相關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處理,早前已經刊憲,今日審議。 新查冊安排分三階段實施。首階段安排將由下星期一起實施,容許公司在登記冊上,選擇以董事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董事和公司秘書則可選擇以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完整號碼讓公眾查閱。 新安排亦只限7類指明人士查閱完整身份證號碼及通常地址,包括資料當事人及授權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或機構、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