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職員拉2歲童雙腿辯稱助入眠 今被裁定虐兒罪成

【on.cc東網專訊】《東網》早前率先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堂。1名被指於幼童睡覺時,先後拉起1名男童左右腳,再壓向男童臉部的高級女職員,早前否認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案件今天(16日)裁決,裁判官梁雅忻不相信被告稱是替男童伸展肌肉讓他易入睡,認為說法不合邏輯及有違常理,裁定被告罪成。裁判官直斥被告向事主作出陰險動作,因事主如有傷勢亦難以察覺,但決定押後至3月2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本案被告周翠英(47歲)否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於2021年12月14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2歲男童B。被告案發時為童樂居高級幼兒工作員。法官裁決指從片段所見被告曾與B說話,B其後即呈抗拒狀態,被告動作比較粗魯及大力,當有他人經過時又突然停止,似觀察有否他人見到其行為。而且當時亦有其他小童有郁動,被告卻只對B出手,因此裁判官不相信被告說法,認為她是故意襲擊B並裁定罪成。

據控方早前播放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見B與其他幼童正睡在床上,被告則分別拉高B的雙腳,再輪番把腳壓向B臉部方向。被告自辯時則稱,當晚巡視幼童睡覺情況時,發現B郁動及未能入睡,便打算替B做一些伸展運動,才拿起B的腳,以令B肌肉鬆弛及易入睡。從她以前接受過的訓練,她相信這是適合助B入睡的伸展動作,並無意圖傷害B。

案件編號:KCCC 3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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