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24歲被告否認虐兒 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底爆出虐兒事件,累計共34名職員被控,其中24人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其餘10人准以留在裁判法院處理。 一名24歲女子早前否認9項虐兒罪,屬事件首宗受審案件。她自辯解釋將幼童抱起再掟在地上,是由於「甩手」,她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被判即時入獄15個月。 被告李慧雯被控於去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387號香港保護兒童會,作為對多名1歲至2歲涉事兒童,負有管養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該些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