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篙灣用地不可建屋 政府:或與迪士尼商放寬契約

政府早前收回閒置十年的迪士尼第二期六十公頃土地。
政府早前收回閒置十年的迪士尼第二期六十公頃土地。

【本報訊】政府終於收回閒置十年的竹篙灣迪士尼第二期六十公頃土地,消息指政府有意研究在該地發展過渡性房屋,惟根據政府與迪士尼之間的《限制性契約》,該地不可作房屋用途。政府昨稱考慮到全球旅遊業不景氣,現階段無計劃把該地作旅遊相關發展,對用作對整體社會有裨益的用途持開放態度,如有需要會與華特迪士尼公司探討放寬契約發展限制的可能性。華特迪士尼公司回應說會繼續支持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擴建計劃,推動香港旅遊業發展。

議員轟後知後覺

政府昨回應本報查詢時稱,儘管已決定收回迪士尼對有關用地的認購權,但該幅土地的未來發展仍要符合分區計劃大綱圖,以及與迪士尼之間簽訂的《限制性契約》的土地用途要求。該地在《大嶼山東北部分區計劃大綱圖》中被規劃作未來旅遊發展,而《限制性契約》規定該處只可用作商業、休憩、體育及文化等用途,不可用作房屋用途。此外,分區計劃大綱圖和《限制性契約》均有建築物高度限制,該用地現時正用作臨時檢疫設施。

一直倡議發展該地作過渡性房屋的議員尹兆堅說,政府早前一直否定有關建議,並稱該地限制重重,難作房屋發展,而今終放口風稱願意去發展,無疑令其藉口不攻而破。他批評政府後知後覺,而政府是香港迪士尼大股東,只要願商討,相信困難不大。

該處附近亦正作臨時檢疫用途,疫情過後有能力立刻發展過渡性房屋,未來應配合欣澳及東涌等,為大嶼山都會發展作長遠規劃。